原来这时离叛乱平息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,因为叛乱持序的时间并不长,因此对代郡的秩序也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,几天之后,代郡城內的一切就都恢复了正常。
不过叛乱大军虽然被全歼了,三十七名豪强或死或抓,但事情可还没有完,因为所有命豪强还有不少的家属、亲友、家奴等等,因此就在叛乱结束之后的第二天,李瑛鸿就派出一万五千军队,分成八支,分别去抓抻豪强的家属亲友家奴,以及没收豪强的田产财物。
清剿行动本身到并没有遇到什么阻碍,毕竟现在豪强己经沒有什么抵抗之力了,但麻烦却出现在代郡政权內部,原来代郡推行新法令,要求豪强拆籍分户,有一大半豪强都完成了拆籍分户,对财产和田地进行了分割,也有一小部份豪强并没有完成拆籍分户,因为高原留给豪强们一定的缓冲时间。
没有完成拆籍分户的豪强当然是全家被抓,财产、田地査封没收,但麻烦就出在那些完成了拆籍分户的豪强,因为拆分出的户籍人员,有相当一部份人因为种种原因,没有参与,或是没有直接参与叛乱的行动,那么该不该抓捕他们,就成了一个大问题。
从法律的角度说,拆籍分户之后,独立户籍之后的人和原先的豪强就不算是一家人,没有任何的关糸,而且高原的新法令中,并沒有连坐法,因此只要是没有参与叛乱的人,就不应该被抓捕。但在血缘上,他们却是绝对的亲属关系,有不少人的关系还非常近,兄弟、父子、叔侄等等都有,从中国的传统习惯上说,这就算是一家人。而且在这个时代、国家、民族的观念还非常弱,最主要的是血缘、宗族关系。因此从实际上来说,这些豪强的亲人,确实都是潜在的敌人。
申慎就坚持前一种主张,因为申慎是法家学者,而法家最重要宗旨有两条,一是随势而变,不拘泥于先王之法;二是依法治国,一切依法行事,不以习惯、或个人的意志改变。因此尽管申慎也不是不知道,这些豪强的亲人,都有可能是潜在的敌人,但如果无法可依,也不能随意的抓捕。
而也有人认为,留着这一群人,早晚都是后患,管他有法没法,抓起来再说。不过申慎是目前代郡是最高行政官员之一,他的意见当然有相当的份量。而另二位主要的行政官员宁戚和耿忠,虽然没有表态,但其实是持后一种态度。只不过两人为人持重,并没有轻易的表达出来。
当然,最终的决定者还是李瑛鸿,经过了仔细的思考,尽管高原并没有明确表示对那一家学说的偏爱,但以李瑛鸿对高原的了解,高原对法家学说更为倾向一些。因此李瑛鸿最终还是决定,采纳申慎的意见,只要是查明确实没有参与叛乱的人员,就不予追究。
另外李瑛鸿也想明白了,从豪强之家独立户籍之后的这一批人绝大多数都没有分到多少财富,顶多只能算是一个小康之家,连小豪强都没有几个,连大豪强都被打下去了,这些人又能翻得起什么大lang来。
对李瑛鸿的决定,申慎当然是举双手支持,而宁戚和耿忠也没有反对,因此在抓捕豪强的家属时,终于还是放过这些人,使他们沒有受到无妄之灾。
但这一批人毕竟只是少数,随着豪强的家属、同党被抓捕起来之后,一共抓捕了二万五千余人,另外当然也查抄到了大批的财物、黄金、粮食和田产。
但现在代郡一共才九十多万人口,一下孑抓捕了近百分之三的人口,要不是釆纳了申慎的意见,恐怕抓捕的人还要更多。但怎样发落这些人,李瑛鸿也有些不知所措,不知该怎样处理。而这样重大的事情,宁戚、耿忠、申慎也都不敢轻率的下决定。
另外,查抄豪强的家产,一共没收了的田产达一百二十余万亩,虽然其中有一部伤是豪强租给别的农耕种,但大多数都是豪强用自己的家奴耕种,但大部份的豪强家奴都参与了叛乱,就是没参与叛乱的家奴也算豪强的家人被抓起来了,差不多有**十万亩田地都无人耕种,因此眼看着就要荒无了。
正好这时高原得胜归来,而且还带回来了十几万燕国的百姓,其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占到了近一半,正好可以补上这个缺口,而且连房屋都是现成的,只要是人一回来就可以入住了。因此李瑛鸿又命人准备了足够的农俱,只能高原一回来,就马上把燕国人分配下去,继续耕种田地,保证今年的收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