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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六:正文大结局(多章合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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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都城连着三日阴雨,春日潮湿,氤氤氲氲的。

萧景姒推开门,走到榻旁。

榻上浅寐的人立马睁开了眼睛。

她笑了笑:“好些了吗?”

镜湖已经昏迷五日了,昨日方醒。

他回答:“已经无碍了。”声音很干涩嘶哑,像久旱。

萧景姒倒了一杯水递给他,他接过去,靠着床榻,缓缓地饮。

沉默了许久,她似乎有话要说,又不知要从何说起。

镜湖拍拍身旁的位置:“过来坐。”

萧景姒坐过去,与他相对,说:“我给你做了鱼,在厨房温着。”

“我等会儿就吃。”他扬起嘴角,似有若无地溢出了一丝笑意,脸色有些苍白,眸子却很灼亮,

之后,便又是沉默。

从她进屋,到现在,她一直都皱着眉头,一下子都没有松开过。

镜湖轻叹了一声,有些无奈:“景姒,不要胡思乱想了。”

她怎么能不胡思乱想,她身体里,有着他的内丹,她安然无虞着,他却缠绵病榻,叫她如何能心安理得。

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伸手抓住了她的手,手背覆着她的手背,掌心很热,他手心有汗:“我已经没事了,你也好好的,这是最好的结果。”

是啊,是最好的结果,却是他花了最大的代价换来的。

萧景姒开口:“乔乔。”

“嗯?”

顿了一下,她看着镜湖的眼睛说:“对不起。”

他知道她为什么道歉。

因为不能还他一场情深。

镜湖摇头,拍拍她的手,动作很轻,有些颤,回:“没关系。”

与她预想的一样,他总是这么纵容着,不留余地地。

他似乎试图想要安抚她,拧着眉想了很久。

“景姒,别为我不平,我不亏的,真的。”手还抓着她的,镜湖手心的汗,有点灼热,他微微后倾,扬起头正好对上她的眼,显得随意,“我一个人惯了,几百年都是一个人过来的,以前我都不懂冷暖,你是第一个亲待我的人,我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对我真心也让我珍惜的人,这已经很好了。”

因为亲待,弥足珍贵,他从来不觉得亏欠,他不欠,她也不,冷暖自知,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他啊,真的想把最好最好的东西都捧出来给她。

萧景姒郑重其事似的,抓紧他的手:“我会待你好,一辈子都待你好,以后你都不是一个人了。”

她说得坚定,像发誓似的。

大概因为给不了情深,所以,她想要掏心掏肺。

镜湖不由得失笑,半是认真半是玩味地说:“那每年都给我做一桌全鱼宴可好?”

“好。”她重重点头。

他嘴角浅浅上扬,笑了,至少,以后一年可以见一次。

“景姒。”

“嗯?”从来不爱表露情绪的人,不知为何,她看着他,会有些难以名状的酸涩。

“如果,”镜湖停顿了很久很久,低下头,没有再看她的眼睛,声音很小,却听得清晰,“如果八年前我没去大阳宫,你没有遇到楚彧,你,会欢喜我吗?”

问得小心翼翼的,期待,却又不敢期待,像个执着倔强又脆弱不安的孩子。

她突然红了眼,张张嘴,喉咙被什么堵着,有酸酸涩涩的情绪从胸腔里涌出来,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
这是镜湖第一次见萧景姒在他面前眼红,她不是个爱哭的人,只是,是个心软的人,对身边的人更是会心软得一塌糊涂。

良久……

镜湖无奈地叹了一声,用袖子擦了擦她的眼睛,动作慌乱:“哭什么?莫哭了,你笑起来好看。”

她便笑了笑:“要一起回大楚吗?”

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他也不问了,再也不问了,

“嗯,好久没见鱼干,想他了。”镜湖说,“还有桃花和梨花,我也想见他们。”

说起他们,萧景姒眼里多了一分柔和:“梨花已经会说话了,是个极其聪明的孩子,桃花还不会。”

“那应该会喊人了?”

萧景姒点头,梨花会的。

镜湖脱口而出:“景姒,让桃花梨花喊我舅舅可好?”

似乎深思熟虑了,他自然而然的神色。

分明是这样让人心涩的话,他却说得轻松,没有负担。

萧景姒点头:“好。”

“那我要给你们准备见面礼。”他好像很开心,自顾说着,“镜湖池塘里有种没有刺的小鱼,口感很软,可以晒干了送给他们当零嘴吃。”

“好。”

镜湖对亲近的人,会送鱼,因为他喜欢鱼,觉得那是世间最好的东西。

以后,他便是舅舅了,她的两个孩子会这么喊他。他不说为什么,她也知道,因为,舍不得割舍了。

像镜湖说的,是好不容易,好不容易才有了珍惜的。

又说了一会儿话,也不知道说了什么,没有主题,有一搭没一搭的,很轻松自在。

萧景姒没有久留,他要多休息。

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突然停下来,回头,对镜湖浅浅莞尔,说:“会。”

转身,她出去了,他愣了许久,然后也笑了。

“如果八年前我没去大阳宫,你没有遇到楚彧,你会欢喜我吗?”

“会。”

镜湖躺在榻上,屋顶坠的夜明珠落在眼里,流光溢彩,他笑出了声,像个孩子,这样容易满足。

即便她是骗骗他,也够了。

足够了,足够了。

冷暖自知,不用谁懂他的甘愿。

楚彧定了时间,两天后回大楚,由菁华菁云陪同,织霞织胥也会一起,小花妖法不好,萧景姒怕她去了人族会露出原形,便留她在杏荣殿看家,菁华还带了凤观澜,她很亲菁华,一刻都离不得,沂水便让菁华带着她,听沂水的夫人说,凤观澜心智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,懂了是非黑白,只是还是不记得前事,有时候也像个孩子,知道要出远门了,高兴得一整晚都不想睡觉。

出发的前一天,楚彧带了她去了长眠山见紫湘。萧景姒是第一次来紫湘的坟前,她让楚彧在外面等她,她要一个人同紫湘说说话。

墓碑立在洞中,没有刻字。

萧景姒坐下,挨着石碑:“紫湘,我来看你了。”她带了酒,两个杯子,满上后,放了一杯在坟前,“我来得太晚了,怪我吗?”

洞穴很大,空旷,说话的时候会有一点点回音,即便很小声,也能穿破耳膜似的。

“我不是故意把你放在梅园不去接你的,我摔到了雪山下面,睡了一年才醒。”她顿了一下,喝了一口酒,味道有些苦涩,放下杯子,双手落在墓碑上,用指腹摸了摸,温度很凉,“让你受了那么久的冻,是我不好。”

没有人回答她,她一个人对着坟墓自言自语。

“我本来想带你回卫平侯府的,可是,菁云他舍不得你,你应该也舍不得他吧,这里是他冬眠的洞穴,我想你可能更想留下来陪他,那就留下。”她指了指坟墓旁凸出来的一块土堆,没有立碑,挨着紫湘的墓,“我把我人族的尸骨埋在了这里,以后菁云不在的时候,我就陪你。”

“紫湘,”

顿了许久,她将一壶酒倒了一半在墓碑前,剩下的全部喝了:“待到清明时节,我带梨花桃花来看你,带上秦臻酿的酒。”

声音哽塞,没有歇斯底里,她安安静静,流了很久的眼泪。

她的姑娘,以后,便要长眠于此。

隔天,一行人出发去大楚,沂水留下来处理政事,带的人不多,从听茸境取道,走了三天三夜,便出了北赢境地。

这时节,人族已经入深春了,有些寒凉,兴许是因为琉璃虎是热血的种族,萧景姒不大能感觉到冷。

楚彧舍不得她风吹日晒,便乘坐了马车。

“楚彧。”

“嗯?”

萧景姒掀开帘子,看了车外一眼,竟是塞外风光。

楚彧抓过她的手,放下帘子,免得风沙迷了她的眼。

“你换道了。”

从妖都去大楚京都,最近的路是取道衡州,一路途径的都是城镇,打马从塞外而过,自然是绕了不少路的。

楚彧回:“嗯,我们先去仓平。”

“去仓平做什么?”萧景姒不惑,仓平是她戎平军的驻地,后来戎平军交由靖西忠平伯魏峥代管之后,仓平便没有多少戎平军的老将了,并没有萧景姒的熟人。

他说:“古昔,他在仓平。”

萧景姒微微惊愕,然后便笑了,所有欢喜都写进眼里,正好呢,她很想见古昔,随口问了句:“宣王殿下在不在仓平?”

她听菁华说过,古昔失踪后,凤容璃便出了京,再也没有回去过。

“在。”

果然如此。

也确实如此,凤容璃总能找到古昔。

楚彧笑着补充了一句:“凤容璃在戎平军里当了大半年煮夫。”

黄沙弥漫,滚滚而过之后,是绿洲,这便是仓平。

三国合并之后,再无战事,仓平境内只留了一只军队驻扎边关,凤容璃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已经半年多了,他也被晒得乌漆墨黑的,好好的俊公子变成了糙汉子,还穿着军队伙房里伙计的衣服,丑得掉渣渣。

这小子,又坐在黄沙上看日落!都看了大半年了,还看不厌?

凤容璃一边担心自己被晒黑,一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,颠儿颠儿地坐过去,挨着坐。

他每天例行公事地一问:“你什么时候回京都?”

这个问题,他追问了古昔半年。

古昔头也不扭一个,仰着头,直视着落下的塞北夕阳,说:“不回去了。”

凤容璃盯着他的侧脸,嗯,又黑又糙,比他自己还要糙!穿着一身士兵的衣服,袖子捋起来,手臂上有几道疤痕。

当年的小侍卫,完全变了个样,他居然还觉得看着顺眼,凤容璃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,然后用很不爽的语气质问:“你不会要在仓平边关放一辈子的哨吧?”

这是在为萧景姒保家卫国?守卫疆土?

半年前,凤容璃找到了他,那时候,他是个哨兵,现在还是。

古昔突然转过头来:“你回去吧,别在这虚度光阴。”语气认真严肃,没有一丁点玩笑的成分。

他一双眼睛,黑得吓人,也冷得吓人,眼角微微垂下,不知是不是风吹日晒久了,显得苍老又颓废。

一年时间,仓平的风沙对他做了什么,把他磨成了这般刀枪不入的冰冷之人,或者说,古昔他对自己做了什么,没有了半分当年的风采与恣意,褪尽韶华,容颜未老心先衰。

诶,这半年,凤容璃被他赶了不下三十次,几乎隔三差五就赶他一回,只是,他是那种赶赶就会走的人吗?

凤容璃往黄沙上一躺,双手枕着自己的脖子,眯着眼瞧日落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:“我回去了,我母妃就会逼着我娶亲的。”他口气很理所当然,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架势,“我是来逃婚的,才不是来陪你,你这种无情无义冷心冷肺的人,本王才不会为你放弃荣华富贵。”

所以,为了逃婚当了半年煮夫?在仓平?他晒成了糙汉子?

凤容璃继续面不改色地鬼扯,还说得头头是道:“仓平美人儿多着呢,厨房的刘大厨还说要把家里水灵灵的女儿说给我,还有伙房的张大哥,家中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妹子。”他信誓旦旦,黑黝黝的一张脸,端的是风流倜傥,“我不走,我走了仓平的美人们都要伤心欲绝了。”

厨房刘大厨的女儿都二十八了,还没嫁出去,刘大厨逢人就说他女儿水灵,凤容璃见过一次,是比刘大厨要水灵一点点吧。而伙房张大哥的两个妹子,一个比一个长得男人,两个凤容璃都搬不起来的米袋,人妹妹一肩扛一袋,手上还能再提一袋。

凤容璃觉得,是女人,那就是花,没毛病。

不过,古昔没听进去似的,还是面无表情:“回去吧。”

凤容璃一个打挺,竖起来,冷了脸了:“你非要赶我走是吧?”他甩头,恶狠狠地说,“我偏偏就不走!”

谁知道走了这家伙会不会寻短见,萧景姒没了,说不定他也就哪天没了,从凤容璃半年前那天从一千哨兵里一眼瞧出来他时,就下定决心了,打死也不走。

当然,古昔几次都试图一走了之,都被凤容璃火眼晶晶逮到了。

“别跟我一个废人耗了,不值当。”

还是那该死的一本正经又冷漠无情的语气!

凤容璃火大了:“你以为老子想耗啊!”他下巴一抬,破罐子破摔一样的决心,“老子管不住腿!看到你就迈不开腿行了吧!”

他上辈子欠他了!孽债!

古昔不说话啊,过了会儿,起身,掸掸身上的黄沙:“我去放哨了。”说完他便走。

他的脚,有一点跛。

凤容璃不知道一年前发生了什么,他的武功没了,脚跛了,只知道特么的他看一次心疼一次。

凤容璃想也不想,又管不住腿,上前就一把抓住了古昔的手。

“古昔我告诉你,别又想半夜逃跑,我已经和伙房的管事说了,今晚就搬去和你同住,你不同意也没用,你现在打不过我,我就是要霸王硬上弓!”他咬牙,洋洋得意,“有本事你反攻啊!”

满嘴胡话,钢炮似的!

反正,凤容璃就是豁出去了,谁让他就是稀罕他呢。

古昔又不吭声,低着头,看凤容璃的手,认认真真地一直盯着,倒盯得凤容璃不自在了,缩了缩,但是还是没有放开。

他支支吾吾解释:“我在伙房劈了快半年的柴,都长茧子了,手当然糙了。”

他的贵体啊,已经要完完全全不金贵了,真是稀奇了,要是以前凤容璃一定不敢相信,他居然会在一个地方劈了半年的柴,这得是多强大的意志力啊!

古昔还是没说话,继续盯着看,眉毛纠结在一起。

凤容璃乐了:“心疼了?”他傲娇地想笑又忍住,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,“哼,时时刻刻都别忘了,本王这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,是为了你洗衣做饭劈柴烧火的。”是你十辈子修来的福分!

古昔甩开他的手,走了。

“……”凤容璃懵了好久。

这块顽石!又冷又硬!

凤容璃自我唾弃了一秒,就没管住自己的腿,追上去,走了几步又停下。

“古昔,别往前看了,你往后看看。”他突然认真,“我就站在你后面呀。”

这半年,他从来不提萧景姒,不敢提,怕刺激古昔,这还是第一次说到前尘。

古昔突然停下了,没有回头:“我手脚不好,老了会走不动。”

凤容璃笑眯眯地大声说:“我腿脚好,我背你啊。”

古昔没有说什么,继续往前走,有些跛,走得很慢,身后,凤容璃扯着嗓子在喊:“说好了,不准你撇下我。”

古昔背着身,好像笑了。

这半年,若是他不在仓平,他一个人要怎么熬呢。

刚回了营帐,还没有歇脚,拿了木盆去打水,一个帐子的同伴便来喊他了。

“古昔,有人找。”

古昔有点没有反应过来。

同伴指了指他后面,说:“喏!找你的人。”

他转过头去。

“咣——”

手里的木盆掉地了,古昔呆愣在原地。

营帐外的火盆亮着,光线很足,女子站在十米之外,遥遥相望,喊了一声:“古昔。”

这张脸,他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。

他几乎踉跄地走上前去,哽住了喉咙,很久说不出话,双膝跪下,咚的一声,是骨头撞击地面的声音。

千言万语,话到嘴边,他却只说了一句:“古昔无能,让主子您受苦了。”

他没有问,什么都不问,不重要了,活着就好,活着就好。

萧景姒走过去,蹲下,与他一般高,目光平视,一双好看的眸子平静得让人心安:“还记得外祖父第一次将你带来卫平侯府时,我说过的话吗?”

古昔点头。

那时候,她才八岁,他也八岁。

他跪在地上,喊她主子。

她说:不用跪我,我不比你尊贵,你也不比任何人低微。

萧景姒低下头。

“古昔,你也受苦了。”

她说:“是我无能,让古昔你也受苦了。”

没有太多言辞,彼此问候的话,如出一辙,她啊,只是告诉他,别自责,别难过,我们都一样。

古昔哭了,一个大男人,坐在地上嚎啕大哭。

她不说话,蹲在他面前,红着眼,说:没事了。

楚彧站在萧景姒后面,说不出什么滋味,五味杂陈,他的阿娆,是个好姑娘,是非恩怨分明,即便站得再高,也从来不以胜者自居,不像深居神坛的仙人,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子,是有温度的,不慈悲为怀,却善恶有终。

萧景姒回头,眼眶有些红,问楚彧:“古昔的腿能治吗?”

她无声地问,他却全部听得懂。

点头,楚彧说:“当年我让沂水留了一手,燕瓷可以接骨,他的筋脉可以治。”

还好,他留了一手,不是他也像阿娆有恻隐之心,他只是舍不得她罢了。

夜里,快三更了。

这个点,古昔也站完岗了,应该要歇息了,凤容璃火速把柴劈完了,然后抱着他的小碎花被子去哨兵的营帐,熟门熟路地找去了古昔的帐子。

他来得频繁,哨兵营的兄弟们都认得他,不过他化名凤八,大家伙儿都不认得他的真实身份,但是,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他醉翁之意在谁。

凤容璃也不遮掩,大大方方,别人知道也好,省得有人对古昔不轨。

“又来找古昔了?”

哨兵营的兄弟都对他挤眉弄眼,吹着口哨。

凤容璃很得意,说:“我搬来跟他同住。”一副‘你不要太羡慕,羡慕也羡慕不来’的表情,然后喜滋滋地掀开了古昔的帐篷。

下一刻,凤容璃惊呆了:“你在这里做什么?这是我家古昔的帐篷,谁让你睡在这里的?”哪里有古昔的影子,同床共枕的美好遐想一下子就都幻灭了。

正要入睡的那哥们也是一脸懵逼,反应了很久才明白那呛人的话是几个意思,哥们儿就说:“现在是我的了。”

“你说什么梦话!”凤容璃想把手里的小碎花被子砸他脸上。

那哥们儿还说:“古昔今天傍晚就走了,和一个很美的姑娘一起走了。”

凤容璃:“……”生无可恋!

和一个很美的姑娘一起走了……很美的姑娘……一起走了……

这句话,在凤容璃脑袋里飘啊飘,就是挥之不去,他火冒三丈:“好你个杀千刀的负心汉!”

“哦,还有——”

那哥们儿还想说什么,凤容璃一床碎花被子砸过去,苦大仇深地痛骂:“奸夫淫妇!别让我逮到你们!”

然后,他拔腿就去追了。

那哥们儿更懵逼了,摸摸鼻子:“我还没说完呢。”他嘟囔了句,“还有一个很美的男人一起。”

那个男人啊,真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男人了。

还有什么事开着?忘了!哥们儿把小碎花被子一摊,就睡了。

三天后,钦南王府。

今儿个梨花太子不上学堂,也不请老师来家里教,王爷给他‘休沐’,小娃娃也不睡懒觉,辰时就起身了,不喜欢人近身伺候,丁点大的孩子自己穿衣洗脸,都有模有样的。

太子殿下,简直是天才神童!

钦南王府的下人们都这么觉得,当然,他们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白灵猫族,什么是血统高贵。

不过,天才神童太子今儿个似乎特别注重形象,平日里,衣裳不是黑就是白的,今儿个拿来两件黑白的,小人儿表示不满意。

华支这个大管家就亲自去侍奉啊,一件一件给殿下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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